张家界市公开曝光6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典型案例
为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张家界市应急管理部门对近期查处的6起相关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慈利县多部门联动快速查处3起烟花爆竹非法储存案件
2026年5月25日,慈利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岩泊渡镇人民政府,在岩泊渡镇辖区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对前期掌握的举报线索进行核实。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法查获3起在普通民房内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件,涉案当事人分别为王某、满某某、杜某某。
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储存地点均为普通居民住宅,不符合烟花爆竹储存的安全条件。房屋内部未设置任何防爆、防火设施,使用普通照明开关与插座,且未配备消防器材,不具备基本的安全防护能力。现场堆放有“万利鞭炮”“财神蕾”等12个品类的烟花爆竹产品,部分包装破损,堆垛密集混乱,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上述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513件(最终核算清点)涉案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扣押并安全转移至专用危爆仓库进行封存。目前,针对3名当事人涉嫌无证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永定区连续查处2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2026年5月25日,永定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属地乡镇及派出所,持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四都坪乡接连查获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典型案件。两起案件储存地点均位于居民聚居区,安全条件严重缺失,暴露出个别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非法涉险等问题。
经查,涉案当事人符某武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超市内非法储存40多种品类烟花爆竹共计139件,该超市位于村民聚居区,日常人流量较大,储存区域与生活、经营场所混杂,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和防爆设施,大量烟花爆竹产品堆垛密集,周边紧邻其他居民住房,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后果极其严重。
另一当事人符某明未经许可,在普通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21件。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依法对全部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扣押和安全转运。目前,2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家界市查处1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2026年5月9日,张家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桑植县某家烟花鞭炮批发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执行流向登记制度,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流向系统显示全年累计出库1600件,但企业实际已出库1.8万件。此外,该公司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向其它烟花批发公司调拨烟花爆竹1000件。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项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针对该公司无视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已依法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张家界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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